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,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,根据省委组织部《关于深入实施“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”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(社区)任职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334人。
一·招聘计划
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334人,其中:尖山区6人、岭东区2人、四方台区5人、宝山区2人、集贤县107人、友谊县34人、宝清县124人、饶河县54人。详见《深入实施“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”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》
二·招聘条件
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;
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及以下(1986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间出生,含出生当日)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;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1981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间出生,含出生当日)。
5.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;
6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7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8.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;
9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
网址:http://www.shuangyashan.gov.cn/
三·岗位查询
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、岗位、资格条件等详见《深入实施“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”双鸭山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》(附件),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。
网址:http://120.77.236.183:9090/
四·报名时间和方式
报名采取网上报名,报名方法: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,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5月6日9:00至5月10日17: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,进行网上注册,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(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)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。
网址:http://120.77.236.183:9090/
五·报名资格审查
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,通过资格审查的,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;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、需补充材料的,可按审查意见要求,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,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,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查询是否报名成功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。
六·公示和聘用
体检和考核合格后,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有异议的,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,可进行递补;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进入试用期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(含试用期)。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、福利待遇。试用期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七·考试费用
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、面试费用,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,由体检医院收取,考生自行承担。
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,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,市人社局将及时在双鸭山市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,请考生予以关注。